禁燃 禁放 — 我们在行动! —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禁放区域扩大了 根据文登区《关于重新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文登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所调整,范围扩大至: 禁放区域 文登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金山管委所辖区域及文登营镇所辖区域内 S202省道(福海路)以西区域。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图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措施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未在燃放完毕后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最高可被处以罚款二千五百元的处罚;构成其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警方提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