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七条财金互动措施支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和中小企业发展,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缓解中小企业困难,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近日,通江县人民政府出台《通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十条措施》(通府发〔2020〕10号),其中包含7条金融支持措施。出台背景 一、风险补偿 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造成损失的财政部门给予补偿(最高不超过损失的10%) 担保公司向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按担保费总额的20%予以补贴 二、担保费补贴 三、给予困难企业政策倾斜 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加大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 要求地方法人银行充分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对民营企业和普惠小微企业单户授信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上述贷款借款人可按再贷loan利率的50%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