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该通知还指出,要实施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及就业见习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这些补贴的申请流程和标准,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确定。企业需要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才能申请相应的补贴。就业见习补贴需要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就业见习协议书、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材料,才能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同时,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