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城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 年元旦廉洁过节提醒函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集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守纪律底线,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坚守党规党纪“底线”,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1. 严格控制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节日期间单位应全部停驶封存,做好车辆停驶报备。
2. 严格控制公款吃喝和相互宴请,不允许出现“公款吃老板”等情况,要抵制“酒杯中的奢靡之风”。
3. 严格控制公款组织旅游或变相组织旅游等相关活动,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和快递送礼,要防止出现“月饼腐败”。
4. 严格控制公款购买节礼和快递送礼,要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特别是礼券、代金券、购物券、提货券、购物卡和电子红包等。
5. 严格控制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违反换届纪律,借节日之机拉票贿选,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
6. 严格控制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不得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行为。
7. 严格控制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要严格按照规定发放,不得违规安排加班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8. 严格控制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违规使用公车。
9. 严格控制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得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10. 严格控制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组织,不得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等转嫁相关费用。
11. 严格控制违反工作纪律,不得懈怠履职、作风漂浮,不得节日期间怠于履职等行为。
12. 严格控制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制度,不得违规使用公车,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不得大操大办,不得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组织。
廉洁过节提醒 

特此向您发出元旦廉洁过节提醒,希望您坚持崇廉拒腐,带头倡树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