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平潭综合实验区出台了《关于实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免门票游览景区的通知》。该政策旨在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优待,包括全省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全国范围内的现役军人及其家属、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
享受游览景区优待政策的对象需持有相应的优待凭证,如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军(警)官证》、《军(警)士证》、《义务兵证》、《学员证》及《现役军人优待证》等。现役军人家属需提供优待证或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结婚证、户口本等能证明军属身份的证件。“三属”人员需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残疾军人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该政策将于2023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域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景区景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退役军人和“三属”人员持相关优待凭证,可享受免门票参观游览的待遇。首批免费游览的景区包括4A级景区将军山、3A级景区仙人井和2A级景区68海里景区。如有任何
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优抚对象免费游览景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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