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的企业、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以及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除外。该公告是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武汉肺炎)而发出的,要求所有企业共同防预新型冠状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