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集团公司纪检监察组对廉洁过节的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节日期间廉洁相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清风相伴 廉洁过节

二、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节礼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五、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六、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七、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自觉遵规守记,增强纪律意识 严守纪法底线 拒绝酒驾醉驾 弘扬清风正气 传承廉洁文化 自觉遵规守记,增强纪律意识 清风相伴 廉洁过节 月到中秋分外圆,绷紧廉洁这根弦;欢庆节日不放松,不碰红线清风扬;八项规定是铁律,心存敬畏好作风;聚餐聚会莫忘纪,公私分明心中记;监督执纪反四风,违者必究不落空;警钟长鸣时清醒,平安幸福过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