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移动支付在大众生活中广泛运用,其便利的支付形式给商户和民众都带来了良好的服务体验。但是,一些单位或商户却仅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支付方式的选择权。因此,我们要求大家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支付方式的权利,同时也需要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

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目的是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促进多元化支付方式的和谐发展,同时鼓励消费者和经营单位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明确对外告知拒收人民币现金,并采取歧视性排斥措施,如未明确表示拒收现金但长期不备足找零备付金,导致大部分现金支付无法顺利完成等。

我们要求商户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广告宣传口号,同时对于人民币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排斥措施,如要求更高的支付费用等。但并未开通任何人民币现金支付渠道,未给现金使用者提供支付渠道。

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损害了人民币市场经营环境,也不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同时,消费者也有权选择使用现金支付,如果因为某些原因无法完成现金支付,一般不属于拒收人民币现金处置范畴。

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怎么办?我们要求商户明确告知对方其行为违法,无权拒收现金。对于拒收人民币现金的行为,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结合行为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希望市民朋友们积极支持和参与。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引导商户采用多元化支付方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便利和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