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君财税你问我答【9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 enterprise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第(四)项第3小项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times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 enterprise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规定,《通知》第六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enterprise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问:母公司合并子公司符合特殊性重组,子公司的亏损转到母公司可以弥补几年? 答:事业单位制的高校,对外提供的培训费是否有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应收账款科目与合同资产科目的核算差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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