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分院第一检察部每日小课堂第212期,特别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的相关条款。本作品由易企秀公司提供在线设计服务,利用丰富的模板快速制作而成,内容详实,便于理解和传播。在第二十一条中,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时,如何处理无法逐一收集的言词证据;在第二十二条中,阐述了对于数量众多的同类证据材料,如何进行抽样验证;第二十三条则涉及对技术性证据材料的审查;第二十四条则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可以依法自行侦查的情形。易企秀的在线设计平台,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的H5作品制作工具,助力法律知识传播和普及。
每日小课堂第2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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