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利诱性和社会性三个特征要件。

防范非法集资,我们需要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我们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加强对各种非法集资手段的了解,以及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融资合法性、宣传内容、经营模式等,避免被欺骗。

保险机构应该承担人员管控、风险管控、监测预警、风险处置、系统防控的主体责任,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保险从业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甄别能力,远离非法集资。

我们鼓励保险机构员工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江苏分公司内部举报奖励制度。举报非法集资情况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一定金额人民币现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