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分行成功参加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呼和浩特分行党委持续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于9月底成功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为了更好地服务员工,我们将住院职工申请互助金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会办公室韩旭,电话:0471—4365392。参互会员在互助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内蒙古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行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一次起付标准,采用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暂定为每个互助保障期限内补助金额最高为250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0—10000元(含)的,按30%比例给予补助;2.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 呼和浩特分行成功参加自治区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呼和浩特分行党委持续为员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于9月底成功向自治区总工会申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为了更好地服务员工,我们将住院职工申请互助金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会办公室韩旭,电话:0471—4365392。参互会员在互助保障期限内享受住院医疗补助。按照职工住院发生的、在内蒙古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行业(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支付后的自付部分,扣除一次起付标准,采用单次住院按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予补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暂定为每个互助保障期限内补助金额最高为250000元。具体补助标准如下:1.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0—10000元(含)的,按30%比例给予补助;2.住院自付部分金额在1000
呼和浩特分行成功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行动
以上内容是编辑推荐,准确信息见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