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二连浩特市广播电视台 疫情期间普法先行  必看的疫情防控法律知识 普法篇(四) 职员春节期间在隔离区无法返回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职员春节期间在隔离区无法返回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是否支付劳动报酬 一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